所谓“332条款”,又称“常规性事实调查”条款,是指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2条。该条规定,USITC可应美国总统、众议院、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或美国贸易代表(USTR)等的要求,或自行对包括美国与他国产业竞争态势在内的任何涉及关税和贸易的事件,进行“常规性事实调查”并出具报告。该条规定,除非经特别要求,“332条款”调查的最终报告并不包含任何政策性建议,亦不得为任何由总统实施的贸易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历史上,“332条款”调查经常成为美国未来启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的“先兆”。如2000年ITC受众议院之托出具了美、中两国铸造焦炭产业情况调查报告,2001年9月,美国商业部即裁定此产品构成倾销,最终导致该产品几乎完全退出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