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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欧盟修订自行车欧洲安全标准
    2011年12月2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欧洲委员会第2011/786/EU号决议,内容关乎自行车、儿童自行车及自行车行李架必须符合的欧洲安全标准。
    根据关于一般产品安全的第2001/95/EC号指令,欧洲标准化机构须订立欧洲标准,以确保在欧盟销售的产品符合指令的一般安全要求。
   最近,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宣布修订关于城市自行车的欧洲标准EN 14764:2005、登山自行车的EN 14766:2005、赛事自行车的EN 14781:2005以及自行车行李架的EN       14872:2006。至于不受玩具安全指令涵盖的儿童自行车,其欧洲标准EN 14765:2005+A1:2008亦将修订。
在欧盟销售的自行车须符合新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针对:
 自行车的整体设计能否配合用家的驾驭能力及体能状况
 正常用途下可接受的受伤或损害程度
 关于潜在风险及最高负重的资料
 须装有照明装置及反光板的规定
    自行车亦须符合若干物理特性要求,例如稳定性、耐用性、前后煞车系统、锋利边沿的处理等。
    其他规定包括自行车的机械特性,例如关于摺叠系统和紧固件的要求,以确保自行车实用安全,避免用家受伤。
 
                                                      (来源:中国贸易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2-29 点击率:1816 [返回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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