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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美国能源部DOE发布最新可充电电池类产品能效法规

作者: 来源:苏州市自行车公平贸易预警点 日期:2016-8-9 人气:1300

         我预警点获悉:2016年6月13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了电池充电器的能效法规10 CFR Part 430 , EERE-2008-BT-STD-0005-0256,此法规针对消费类产品的电池充电器,包括电池充电器是与终端产品集成在一起的,如手机和数码相机等产品。此法规于2016年8月12日生效,2018年6月13日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从2018年6月13日之后,大量含可充电电池的产品,必须满足DOE电池充电器的要求才能进入美国市场。

        此法规与现行的CEC电池充电器(BCS)法规相比,产品的分类更加的详细,除了电池的容量,还需要按电池的电压进行分类。一共有PC1到PC7七个产品类别。而且对于限值,使用了新的年度用电量UEC的计算方法。

        我预警点及时告知自行车行业内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可充电池生产企业,提请企业及早了解美国能源部DOE发布了电池充电器的能效法规10 CFR Part 430 ,EERE-2008-BT-STD-0005-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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